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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從王子魚說起好了

大家都知道他被一個蠻有錢的小開打成這樣

看看他的左眼,真的很恐怖

我有試著去分析那位小開的心情

我認為他覺得王子魚是他的"所有物"這個觀念

畢竟路邊的路人你不會隨便去打吧?或是你會把自己打成這樣嗎?

但是,真的可以這樣隨便打人嗎?

人類之所以比其他動物特別(我不敢說優越拉)是因為他是高智能的動物,可以掌控,約束自己的行為

不代表可以侵犯人家

雖然大家可能不會犯到那麼大的錯,但是大家可能"有時候"會忘記這個原則

就像我今天(又要爆我自己的料了)

我又跟我妹吵架(又是我妹,我妹真衰= =)

為了一袋番茄吵架(還真小的事= =)

我就覺得很委屈,明明是我媽買的,為什麼她不分給我

而且她又比我小....

想到這裡我突然驚覺,原來我的想法跟那位小開的想法是一樣的

我們都把"誰比較有資格,有權勢"擺在第一優先,

殊不知在生物學的角度來看,我們是一樣的(當然父母是不一樣的拉,父母是要孝順的啦)

如果是我媽媽是單純的買給她,那我憑什麼因為我比她大就叫他分給我

我妹她又不屬於我,她是一個個體

既然他不屬於我,我憑什麼去約束他?強迫她?

所以有一天,我發現我是站在世界上的某一點

"原來,你不屬於我,我也不屬於你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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